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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帮助职工减轻购房首付款的压力。
一、提取条件
根据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楼盘备案登记的新建商品住房。职工可以凭借开发商提供的《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商品住房首付申请表》来办理提取手续。
二、温馨提醒
在这项新政策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1. 一次性办理:有提取需求的房屋买受人需要一次性到场办理手续,确保提取流程的顺利进行。
2. 资金监管:为确保提取资金专款专用,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只能转入所购住房项目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而不能转入职工个人账户。
3. 惩戒力度加大:为了保护职工的权益,对于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加大对缴存职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惩戒力度,以维护公积金制度的公正和透明。
此举措的实施将有效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压力,提高他们的购房积极性。同时,该政策的出台也体现了曲靖市政府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视,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希望各相关部门和职工能够共同努力,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让更多的职工受益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